正文卷 第七百六十六章 拒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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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宋三化了妆,但他的声音,朱慕云不会忘记,对方一开口,马上就确定是他。宋三长得寒碜,就算穿着西服,也不像正经人。如果仔细看他,会觉得特别的滑稽。他真担心,这样的装扮,落到有心人眼里,会被识破身份。
“四爷让我来送点东西。”宋三从随身带的包里,拿出一个布袋,里面装着的,是十根金条。
他们在法租界,连干了三票,可是发了笔横财。特别是抢那两个日本商人,更让他有种,为国出力的感觉。这些小鬼子,平常横行霸道,也该他们付出代价了。
“这金条,怎么有一股尿骚味呢?”朱慕云拿出一根金条后,故意皱起了眉头,望着宋三,很是不满的说。
“不可能吧,我特地洗过了呢。”宋三惊讶的说。可是话一出口,他马上就知道,中了朱慕云的诡计。
这金条,确实是从杨庭飞家抢的,但他敢保证,绝对没有尿骚味。朱慕云一提,他心虚之下,就露了馅。其实,刚抢到金条的时候,韩之风也担心,会有一股特别的味道。
“你洗的再干净,这股味道也去不掉。”朱慕云似笑非笑的说,果然不出所料,杨庭飞的案子,是他们做的。
“朱长官真是好心计。”宋三苦笑着说,他刚才没注意,但现在已经回过神了。朱慕云三言两语,就将金条的来历摸清了。看来,自己只适合当土匪。与朱慕云这样的人交往,留三个心眼都不够。
“走吧,咱们到外面走走。”朱慕云突然发出邀请,他知道,接下来的谈话,就要涉及到机密了。
一直以来,只要谈到机密之事,朱慕云都不喜欢在室内谈。他的这种想法,跟一般人有所不同。很多人觉得,在室内谈话,最能保密。但受过特工训练的朱慕云,却觉得,室内看不见的东西,实在太多了。
他在政保局和二处,就各装了一个窃听器。既然他能装窃听器,为何别人就不行呢?越是如何,他就越得防备,别人也会窃听自己。与敌人正面交锋,他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安全。任何事情,都要往最坏的方向想。随时做好,身份可能暴露的准备。
“昨天晚上的案子,也是你们做的吧?”朱慕云随口问。
“不错,这只是向日本人收点利息。”宋三一脸傲然的说。九头山死伤了那么多兄弟,向日本人收点利息,又怎么啦?
“你们做了这样的案子,还敢留在城内,我倒是小看你们了。”朱慕云说。
“不就是为了,要拿野山的行踪么?”宋三说,他虽然也知道危险,但这两天,却乐不思蜀。手头上有了这么多钱,每天都泡在长相伊。哪怕外面再危险,他也感觉不到。
“野山还要两天才能出院,这钱,我暂时还不能收。”朱慕云叹息着说。他虽然很想收入这笔钱,可同时他也告诫自己,这笔钱,不是那么好收的。为了拒绝宋三,他只能表现出,自己是极其看重信誉之人。
“我们现在不缺钱,再说了,这钱绝对没有味道。”宋三以为朱慕云嫌弃金条在茅坑内待过,忙不迭的说。
“等我有了准确的消息,自然会向你们要钱。现在嘛,还是等两天吧,不急于一刻。”朱慕云轻轻摇了摇头。
“朱长官还真是守信之人,宋某佩服。”宋三诚恳的说。
他与朱慕云打过多次交道,心里非常清楚,朱慕云确实是个极其贪婪之人。要不然,他上次在树林内,也不会那么敌视朱慕云。可现在,送上门的金条,朱慕云竟然不动心,实在让他意外。
“人无信则不立。如果一个人没有了信誉,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?”朱慕云正色的说。
胡梦北跟他交待过,要支持九头山的行动。如果收了这钱,会坐实自己通匪之名。以前,他给好相聚通风报信也好,给朱加和治伤也罢,都可以解释为,还算有点良心的中国人。当然,更重要的是,九头山给的钱够。
假若给了野山的情报,不管九头山是否成功,甚至,不管他们是否行动,自己的把柄,就攥在了九头山手里。之前的事情,朱慕云都可以推诿,将责任推卸得干干净净。可野山的情报不可以,这是出卖日本人的利益。
朱慕云心想,自己太看得利益了。要不是胡梦北语重心长的劝导,他可能会毫不犹豫的,收下今天这十根金条。而这十根金条,将是十颗定时炸弹。说不定什么时候,就会突然爆炸,将自己炸得粉身碎骨。
“朱长官讲信誉,我们也讲义气。那我等你的信?”宋三朝着朱慕云作了个揖,准备告辞。
“三天后晚上七点,你到法租界的巴黎咖啡馆等我,如果七点半我没来,你就不用等我了。同样,我也只会等你到七点半。”朱慕云缓缓的说。
“没问题。”宋三点了点头,巴黎咖啡馆的位置,他是知道的。
杨志自从被送到看守所后,才知道,一个人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。自由,看似很正常。可一旦失去,才会后悔莫及。他在反省院,至少还能自由活动。每天的伙食,也与警卫无异。但在看守所,就像一名犯人,完全没有了自由。吃的伙食,也跟猪食一样,难以下咽。
这还算好的,他在反省院,有时还能对警卫调侃几句。而到看守所后,昨天他就被莫名其妙的拉到了审讯,这些警卫,不管三七二十一,就将他修理了一顿。
仅仅过了一天时间,他就快要疯了。这一天,对他来说,就像一年。没进警察局之前,蹲号子也是常事。然而,这一年多以来,从来只有,他把人送进看守所,早就忘记了,待在号子里,是什么感觉。
况且,以前杨志进班房,最多也就是被拳脚相加。不像现在这样,特意给他用刑。特别是冯梓缘,落在他手里,简直生不如死。而昨天警卫们的做法,似乎也意味着,自己以后的生活,将暗无天日?
杨志孤独的坐在牢记的角落里,他就像一头受伤野兽,在舔拭着自己的伤口。他知道,自己根本就不是什么内线。但是,冯梓缘要将这个罪名,硬加到他头上。他实在没有办法,审讯室的那些刑具,他一样也受不了啊。
现在,自己又被关进了看守所,自己的处境很不妙。他想大声的告诉所有人,自己根本就不是军统的内线。可是,那样做不会有任何意义。唯一的后果,就是再次对自己用刑。他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,如果再被送进审讯室,恐怕就没命再出来了。
像他这样的小人物,在别人眼里,只是一只蚂蚁,甚至连蚂蚁都不如。就算有人将他捏死,也不会有人在意。他曾经当过小偷,本就是身份卑微之人。说他见利忘义、唯利是图,也不是没人相信。事实上,他也确实是这样的人。
杨志明白,自己现在是过一天算一天,如果哪天,突然被提到外面,赏自己一颗子弹,也是没有办法的事。他整日活在恐惧之中,总是担心,这一天什么时候会来。
“杨志,出来。”牢记外面的守卫,走过来,突然喊道。
“兄弟,今天就不要再审了吧?”杨志惊恐的说,昨天他关进看守所后,随后就被警卫队拉出去,这些警卫,虽然不是用刑高手,可是,他们耳濡目染,将一些军统里的刑罚,用到了自己身上。此时,他觉得,自己全身的骨头,都快断了。
“让你出来就出来,这么多废话干什么?”警卫瞪了他一眼,很是不满的说。
“兄弟,你给句实话,是不是要送我走了?”杨志眼里满是哀求,好像自己马上就要上刑场一般。
“有人要见你。”警卫没好气的说。
要见杨志的是朱慕云,他第一次审杨志的时候,是在二处。当时情报处,正审讯军统的李玉清和刘慎之,因意外逃脱。那个时候,就有人怀疑,情报处有军统的内线。当时,是杨志独自跑回二处报信的。正因为如此,他身上的疑点才最重。
“怎么样,想通了没有?”朱慕云再次见到杨志,差点不认识了。蓬头垢面,身上伤痕累累,还没走近,就闻到了他身上,散发出的一股恶臭。
“朱处长,我真不是内线啊。”杨志看到朱慕云,心里大喜过望。他很清楚,这将是自己最后的机会。如果他不能赢得朱慕云的同情,将永远也走不出六水洲了。
“你不是已经承认了么?要不,再给你用次刑?”朱慕云冷冷的说。
“不敢。”杨志的目光中,充满了因恐惧而造成呆滞。审讯室里,真不是他能待的地方。以他的身子骨,恐怕再也熬不过了。
“既然承认了,就不要再反悔,免得被别人瞧不起。”朱慕云沉吟着说。
“朱处长,这是要处决的罪名啊。”杨志哭丧着脸,承认了,现在还不会死。如果不承认,他可能早就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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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在法租界,连干了三票,可是发了笔横财。特别是抢那两个日本商人,更让他有种,为国出力的感觉。这些小鬼子,平常横行霸道,也该他们付出代价了。
“这金条,怎么有一股尿骚味呢?”朱慕云拿出一根金条后,故意皱起了眉头,望着宋三,很是不满的说。
“不可能吧,我特地洗过了呢。”宋三惊讶的说。可是话一出口,他马上就知道,中了朱慕云的诡计。
这金条,确实是从杨庭飞家抢的,但他敢保证,绝对没有尿骚味。朱慕云一提,他心虚之下,就露了馅。其实,刚抢到金条的时候,韩之风也担心,会有一股特别的味道。
“你洗的再干净,这股味道也去不掉。”朱慕云似笑非笑的说,果然不出所料,杨庭飞的案子,是他们做的。
“朱长官真是好心计。”宋三苦笑着说,他刚才没注意,但现在已经回过神了。朱慕云三言两语,就将金条的来历摸清了。看来,自己只适合当土匪。与朱慕云这样的人交往,留三个心眼都不够。
“走吧,咱们到外面走走。”朱慕云突然发出邀请,他知道,接下来的谈话,就要涉及到机密了。
一直以来,只要谈到机密之事,朱慕云都不喜欢在室内谈。他的这种想法,跟一般人有所不同。很多人觉得,在室内谈话,最能保密。但受过特工训练的朱慕云,却觉得,室内看不见的东西,实在太多了。
他在政保局和二处,就各装了一个窃听器。既然他能装窃听器,为何别人就不行呢?越是如何,他就越得防备,别人也会窃听自己。与敌人正面交锋,他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安全。任何事情,都要往最坏的方向想。随时做好,身份可能暴露的准备。
“昨天晚上的案子,也是你们做的吧?”朱慕云随口问。
“不错,这只是向日本人收点利息。”宋三一脸傲然的说。九头山死伤了那么多兄弟,向日本人收点利息,又怎么啦?
“你们做了这样的案子,还敢留在城内,我倒是小看你们了。”朱慕云说。
“不就是为了,要拿野山的行踪么?”宋三说,他虽然也知道危险,但这两天,却乐不思蜀。手头上有了这么多钱,每天都泡在长相伊。哪怕外面再危险,他也感觉不到。
“野山还要两天才能出院,这钱,我暂时还不能收。”朱慕云叹息着说。他虽然很想收入这笔钱,可同时他也告诫自己,这笔钱,不是那么好收的。为了拒绝宋三,他只能表现出,自己是极其看重信誉之人。
“我们现在不缺钱,再说了,这钱绝对没有味道。”宋三以为朱慕云嫌弃金条在茅坑内待过,忙不迭的说。
“等我有了准确的消息,自然会向你们要钱。现在嘛,还是等两天吧,不急于一刻。”朱慕云轻轻摇了摇头。
“朱长官还真是守信之人,宋某佩服。”宋三诚恳的说。
他与朱慕云打过多次交道,心里非常清楚,朱慕云确实是个极其贪婪之人。要不然,他上次在树林内,也不会那么敌视朱慕云。可现在,送上门的金条,朱慕云竟然不动心,实在让他意外。
“人无信则不立。如果一个人没有了信誉,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?”朱慕云正色的说。
胡梦北跟他交待过,要支持九头山的行动。如果收了这钱,会坐实自己通匪之名。以前,他给好相聚通风报信也好,给朱加和治伤也罢,都可以解释为,还算有点良心的中国人。当然,更重要的是,九头山给的钱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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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慕云心想,自己太看得利益了。要不是胡梦北语重心长的劝导,他可能会毫不犹豫的,收下今天这十根金条。而这十根金条,将是十颗定时炸弹。说不定什么时候,就会突然爆炸,将自己炸得粉身碎骨。
“朱长官讲信誉,我们也讲义气。那我等你的信?”宋三朝着朱慕云作了个揖,准备告辞。
“三天后晚上七点,你到法租界的巴黎咖啡馆等我,如果七点半我没来,你就不用等我了。同样,我也只会等你到七点半。”朱慕云缓缓的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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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志自从被送到看守所后,才知道,一个人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。自由,看似很正常。可一旦失去,才会后悔莫及。他在反省院,至少还能自由活动。每天的伙食,也与警卫无异。但在看守所,就像一名犯人,完全没有了自由。吃的伙食,也跟猪食一样,难以下咽。
这还算好的,他在反省院,有时还能对警卫调侃几句。而到看守所后,昨天他就被莫名其妙的拉到了审讯,这些警卫,不管三七二十一,就将他修理了一顿。
仅仅过了一天时间,他就快要疯了。这一天,对他来说,就像一年。没进警察局之前,蹲号子也是常事。然而,这一年多以来,从来只有,他把人送进看守所,早就忘记了,待在号子里,是什么感觉。
况且,以前杨志进班房,最多也就是被拳脚相加。不像现在这样,特意给他用刑。特别是冯梓缘,落在他手里,简直生不如死。而昨天警卫们的做法,似乎也意味着,自己以后的生活,将暗无天日?
杨志孤独的坐在牢记的角落里,他就像一头受伤野兽,在舔拭着自己的伤口。他知道,自己根本就不是什么内线。但是,冯梓缘要将这个罪名,硬加到他头上。他实在没有办法,审讯室的那些刑具,他一样也受不了啊。
现在,自己又被关进了看守所,自己的处境很不妙。他想大声的告诉所有人,自己根本就不是军统的内线。可是,那样做不会有任何意义。唯一的后果,就是再次对自己用刑。他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,如果再被送进审讯室,恐怕就没命再出来了。
像他这样的小人物,在别人眼里,只是一只蚂蚁,甚至连蚂蚁都不如。就算有人将他捏死,也不会有人在意。他曾经当过小偷,本就是身份卑微之人。说他见利忘义、唯利是图,也不是没人相信。事实上,他也确实是这样的人。
杨志明白,自己现在是过一天算一天,如果哪天,突然被提到外面,赏自己一颗子弹,也是没有办法的事。他整日活在恐惧之中,总是担心,这一天什么时候会来。
“杨志,出来。”牢记外面的守卫,走过来,突然喊道。
“兄弟,今天就不要再审了吧?”杨志惊恐的说,昨天他关进看守所后,随后就被警卫队拉出去,这些警卫,虽然不是用刑高手,可是,他们耳濡目染,将一些军统里的刑罚,用到了自己身上。此时,他觉得,自己全身的骨头,都快断了。
“让你出来就出来,这么多废话干什么?”警卫瞪了他一眼,很是不满的说。
“兄弟,你给句实话,是不是要送我走了?”杨志眼里满是哀求,好像自己马上就要上刑场一般。
“有人要见你。”警卫没好气的说。
要见杨志的是朱慕云,他第一次审杨志的时候,是在二处。当时情报处,正审讯军统的李玉清和刘慎之,因意外逃脱。那个时候,就有人怀疑,情报处有军统的内线。当时,是杨志独自跑回二处报信的。正因为如此,他身上的疑点才最重。
“怎么样,想通了没有?”朱慕云再次见到杨志,差点不认识了。蓬头垢面,身上伤痕累累,还没走近,就闻到了他身上,散发出的一股恶臭。
“朱处长,我真不是内线啊。”杨志看到朱慕云,心里大喜过望。他很清楚,这将是自己最后的机会。如果他不能赢得朱慕云的同情,将永远也走不出六水洲了。
“你不是已经承认了么?要不,再给你用次刑?”朱慕云冷冷的说。
“不敢。”杨志的目光中,充满了因恐惧而造成呆滞。审讯室里,真不是他能待的地方。以他的身子骨,恐怕再也熬不过了。
“既然承认了,就不要再反悔,免得被别人瞧不起。”朱慕云沉吟着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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